新文件出臺,《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及說明(2025年版)》有哪些變化?
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
(2025 年版)說明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根據《關于國家免疫規劃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調整相關工作的通知》(國疾控衛免發〔2024〕20 號)相關要求,北京市疾控局組織修訂《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 年版)》,對相關程序進行調整,更新至《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及說明(2025 年版)》。
一
疫苗種類
(一)繼續使用現行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滅活疫苗、脊灰減毒活疫苗、無細胞百白破疫苗、麻腮風疫苗、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A 群流腦多糖疫苗、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乙腦減毒活疫苗和甲肝滅活疫苗共 12 種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
(二)對具有本市居民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卡、年齡在 65 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免費接種 23 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三)對發生水痘疫情的托幼機構、中小學校及大中專院校學生實施免費水痘疫苗應急接種。
(四)在冬春季流感流行季節,對具有本市居民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卡,年齡在 60 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所有在校的各類中小學校學生;中小學校、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養老機構等重點行業一線工作人員;各區疾控、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的重大活動應急保障人員等重點人群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五)對年齡在 40 歲及以下的外來務工人員免費接種麻腮風疫苗和 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
(六)對重點人群接種疫苗。對重點人群(主要是發生出血熱疫情重點地區人群)進行出血熱疫苗免費應急接種;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對重點人群進行炭疽疫苗和鉤體疫苗應急接種。
通過接種上述 18 種疫苗,預防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腦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流行性出血熱、炭疽、鉤端螺旋體病、流行性感冒和肺炎球菌性疾病共18 種傳染性或感染性疾病。
二
接種要求
接種時間
1.乙肝疫苗
出生時、1 月齡、6 月齡各接種 1 劑,第 1 劑在出生后 24 小時內盡早接種。在基礎免疫的基礎上增加初中一年級接種 1 劑。
2.卡介苗
兒童出生時接種 1 劑。
3.脊灰滅活疫苗、脊灰減毒活疫苗
兒童 2 月齡、3 月齡各接種脊灰滅活疫苗 1 劑,4 月齡和 4周歲各接種脊灰減毒活疫苗 1 劑。
4.無細胞百白破疫苗
基礎免疫于 2 月齡、4 月齡、6 月齡分別接種 1 劑次,18 月齡和 6 周歲各加強接種 1 劑。
5.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初中三年級接種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1 劑。大學一年級進京新生接種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1 劑。
6.麻腮風疫苗
兒童 8 月齡、18 月齡、6 周歲各接種麻腮風疫苗 1 劑。大學一年級進京新生接種麻腮風疫苗 1 劑。
40 周歲及以下的外來務工人員接種麻腮風疫苗 1 劑。
7.A 群流腦多糖疫苗、A 群 C 群流腦多糖疫苗
兒童 6 月齡、9 月齡各接種 A 群流腦多糖疫苗 1 劑,3 周歲、小學四年級(相當于 9 周歲)各接種 A 群 C 群流腦多糖疫苗 1 劑。
40 周歲及以下的外來務工人員接種 A 群 C 群流腦多糖疫苗 1劑。
8.乙腦減毒活疫苗
兒童 1 周歲、2 周歲各接種 1 劑。
根據《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 年版)》相關要求,從青海、新疆、西藏等乙腦流行低風險地區新入京的35 周歲以下成人,如大學生,基礎免疫 1 劑乙腦減毒活疫苗,第二年加強 1 劑。
9.甲肝滅活疫苗
兒童 18 月齡和 2 周歲各接種 1 劑。
10.23 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65 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接種 1 劑。
11.水痘疫苗
水痘疫苗應急接種 1 劑。
12.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季節性接種 1 劑。
13.出血熱疫苗
受種者接種第 1 劑后 14 天接種第 2 劑,第 3 劑在第 1 劑接種后 6 個月接種。
14.炭疽疫苗
在發生炭疽疫情時,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圍高危人群接種 1 劑;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觸者和病人不能接種。
15.鉤體疫苗
受種者接種第 1 劑后 7-10 天接種第 2 劑。
接種對象
1.現行的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應種月(年)齡的適齡人群,均為接種對象。
2.接種起始年齡: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劑次的接種時間,是指可以接種該劑次疫苗的最小年齡。
3.兒童月(年)齡達到相應疫苗的起始月(年)齡時,應盡早接種,建議在下述推薦的年齡之前完成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相應劑次的接種:
(1)乙肝疫苗第 1 劑:出生后 24 小時內完成。
(2)卡介苗:<3 月齡完成。
(3)乙肝疫苗第 3 劑、脊灰疫苗第 3 劑、百白破疫苗第 3劑、麻腮風疫苗第 1 劑:<12 月齡完成。
(4)A 群流腦多糖疫苗第 2 劑:<18 月齡完成。
(5)麻腮風疫苗第 2 劑、乙腦減毒活疫苗第 1 劑、甲肝滅活疫苗第 1 劑、百白破疫苗第 4 劑:<24 月齡完成。
(6)乙腦減毒活疫苗第 2 劑、甲肝滅活疫苗第 2 劑:<3周歲完成。
(7)A 群 C 群流腦多糖疫苗第 1 劑:<4 周歲完成。
(8)脊灰疫苗第 4 劑:<5 周歲完成。
(9)麻腮風疫苗第 3 劑、百白破疫苗第 5 劑:<7 周歲完成。
(10)A 群 C 群流腦多糖疫苗第 2 劑:小學五年級之前完成。
(11)乙肝第 4 劑:初中二年級之前完成。
(12)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第 1 劑:初中畢業前完成。
4.肺炎球菌疫苗接種對象為具有北京市居民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卡,年齡在 65 周歲以上(按接種當天日期計算)的老年人。
5.水痘疫苗應急接種對象為發生疫情的托幼機構與學校中,未患過水痘或既往患病史不詳、未按程序完成水痘疫苗 2 劑次接種或水痘疫苗史不詳、無水痘疫苗禁忌癥者。
6.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為具有本市居民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卡,年齡在 60 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所有在校的各類中小學校學生;中小學校、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養老機構等重點行業一線工作人員;各區疾控、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的重大活動應急保障人員等重點人群。
7.外來務工人員接種對象為3年內未接種過流腦疫苗或5 年內未接種過含麻疹成分疫苗、無流腦或麻疹患病史且年齡在 40周歲及以下的外來務工人員。
8.出血熱疫苗接種為重點地區 16-60 周歲的目標人群。
9.炭疽疫苗接種對象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圍高危人群。
10.鉤體疫苗接種對象為鉤端螺旋體病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 7-60 周歲高危人群。
三 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補種原則
未按照推薦年齡及時完成接種的<18 周歲人群,應根據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補種的通用原則,按照北京市對每種疫苗的具體補種要求盡早進行補種。
四
同時接種原則
1.不同疫苗同時接種:兩種及以上注射類疫苗應在不同部位接種。嚴禁將兩種或多種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內接種。
2.現階段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補種原則同時接種。
3.不同疫苗接種間隔:兩種及以上注射類減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時接種,應間隔≥28 天進行接種。滅活疫苗和口服類減毒活疫苗,如果與其他滅活疫苗、注射或口服類減毒活疫苗未同時接種,對接種間隔不作限制。
4.在遇到免疫規劃疫苗針對傳染病疫情時,可以不考慮疫苗間隔進行應急接種。
附件:
1.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對象、劑次、部位、途徑及劑量一覽表(2025 年版)
2.北京市重點人群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對象、劑次、部
位、途徑及劑量一覽表(2025 年版)
3.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補種標準(2025 年版)